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征地拆迁专题 > 维权技巧专题 > 房屋强拆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强拆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强拆需要什么手续
违法强拆、暴力拆迁等词成为了热搜词,而且新闻中也不断出现这样的新闻,在遇到这样的情况的时候,一定要掌握维权技巧,才能维护好自身的权益。而且选择正确的维权方式也是解决问题关键。当遇到强拆后,首先判断自己面临的是何种性质的强拆,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合法强拆是要在收到相关文件后的法定期限内行使权利,违法强拆则需要结合调查等程序综合维权。
2024-05-11 16:55:06 已帮助1447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房屋强拆需要什么手续
1.房屋拆迁程序通常分为以下各项:
首先,应修订并启动房屋征收年度计划,进而提交相关的征收申请;
其次,明确界定拆迁范围,指定专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事宜;
紧接着,向社会各界发布详细的征收预告,同时通知停止办理与拆迁有关的一切手续;
随后,拨付适宜的工作经费,并有序地组织对房屋进行拆迁补偿的登记工作;
最后,将拆迁补偿款项发放到相应的家庭或单位手中,方可进行基地施工建设。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单位或者个人(但也存在特殊情况)希望进行房屋拆迁,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批准文件、详尽的拆迁计划以及周全的拆迁方案,然后向房屋所在地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房屋拆迁许可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在收到申请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内容进行全面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将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在此之后,拆迁方必须严格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上所注明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来实施房屋拆迁工作。
3.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过程中,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有责任将其中所载明的拆迁方、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重要信息,通过房屋拆迁公告的方式公之于众。
此外,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方还需及时向被拆迁人提供必要的宣传和解释服务,确保他们能够充分理解和配合整个拆迁过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