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任何血缘关联的手足之间可依法申请婚姻许可证举行婚礼。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直系家族成员以及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进行合法婚姻,而在无任何血缘联系的手足之间,由于他们之间并不存在任何血亲关系,因此完全有资格申请并获得婚姻许可证;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若涉及到拟制血亲的手足之间,欲进行合法婚姻,则需首先解除与养父母之间的收养关系方可进行。
所谓拟制血亲,即是指原本无任何血缘关系或者虽有血缘关系但并非直接相关,但在法律层面却被赋予了与血亲同等地位的亲属。
鉴于这种血亲并非天然形成,而是由法律设定,因此也被称为“准血亲”。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