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发生此情况,您可向村委员会予以反馈并请求其进行调解,同时亦可向当地的土地管理机关提出申诉。
对于未获相关法律许可而非法侵占他人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县级及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成违法者立即归还非法占有之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农用土地为建设用地之行为,要求其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之上所建造的建筑物以及其他设施,并恢复土地原貌。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