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未践诺之举属于民法范畴内的争议事件,往往并不会导致拘留的情况发生。
然而,债权人面对债务人拖欠款项的行径,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若债务人为躲避偿还法院判决书规定的义务,债权人可以考虑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如果被执行人具有履行判决书的经济能力但却故意逃避责任,则可依据法律法规将其拘留两次,每次拘留期限均为十五日。
拒绝遵守法院判决的行为可能会触犯刑事罪名。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