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纠纷诉讼的诉讼时效问题,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一般来说,此类案件的诉讼时效均设定为三年。
具体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所述,公民、法人享有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对诉讼时效期间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法律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即,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及义务人之日开始计算。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法律可能会对诉讼时效进行特别规定,此时则需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然而,如果自权利遭受侵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
但若存在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