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承担子女抚育责任是父母共同的义务与责任。
而在通常情况下,若一方未能履行抚养职责,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行为将被视为对另一方的侵权行为,并且法庭将会裁决由未履行抚养义务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然而,我们也必须认识到,法律并非万能的解决方案,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法院也可能不会判令支付抚养费。
例如,当夫妻双方就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发生争执时,经过充分的讨论和协商后,若双方最终达成共识,决定由其中一方自行承担抚养责任,无需对方提供经济支持,那么这种协商结果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和认可。
然而,如果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此类纠纷,那么法院的判决结果则未必如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