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无论离婚及监护权是否被剥夺,血脉亲情关系依然存在且无法抹去,因此作为父母仍需肩负起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义务。
至于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则可依据子女所在地的实际生活水准予以协商,若无法就此达成共识,则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来解决。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父母享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即使在父母离婚之后也不应消失,父母有责任为孩子营造一个和谐、温馨的家庭氛围,并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和教育义务。
尽管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但若未能尽职尽责地履行监护职责,甚至滥用监护权以损害被监护人的权益,经由相关人员或机构提出申请,监护人的资格便可能会被撤销,并重新指定新的监护人。
同样,依法承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人,在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仍须继续履行所负担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