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领域中,若存在合同纠纷,双方可共同商议并制定仲裁条款,以仲裁这一具有法律效力的方式进行纠纷的解决。
值得注意的是,仲裁条款适用范围仅限于处理以下类型的纠纷:
(一)涉及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等方面的民事纠纷;
(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在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时,需确保双方自愿参与且已达成明确的仲裁协议。
如未签署仲裁协议而提出仲裁请求,则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