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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种植地怎么办

农村拆迁种植地怎么办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2024-05-09 09:35:11 已帮助26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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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种植地怎么办
为确保法律效力,应依法进行宅基地的再次分配工作。
若宅基地由于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消失,其使用权亦将随之失效。
对于丧失原有宅基地的村民,相关部门有责任按照法律规定重新分配新的宅基地资源。
第二项措施是,当涉及到保障国家安全、推动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等重大公共利益时,如确实需要征收房屋,则需由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做出房屋征收决定。
最后,若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其使用权也将自动终止。
对于失去宅基地的村民,相关部门必须依照法律规定重新分配新的宅基地资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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