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迁资产补偿内容主要涵盖了那些无法迁移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其他地上附属设施所带来的经济价值补偿;
同时也包含了经确认确实因为搬迁原因而产生损失的各类机器设备所对应的补偿。
2.拆迁费用补偿主要包含在搬迁前期所需支付的各种开支,如场地清空费用、设备返厂测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拆卸、包装与运输等必要环节所需负担的费用,此外还包括了员工解聘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3.根据拆迁政策所衍生出的奖励费用,主要包括快速搬迁奖励金、拆迁奖励费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