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教师对于学生的暴力行为并不被视为虐待罪。
依照相关法律条款,虐待罪的加害对象应为被告人的家属成员,具体而言,即是指在同一家庭环境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频繁地采用打骂、捆绑、冻饿、限制人身自由、侮辱人格尊严、拒绝提供医疗救治或强制过度劳动等方式,从肉体与精神层面进行严重摧残与压迫,且情节恶劣者。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