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的具体划分如下所述:
1、全面责任:
是指医疗事故导致的损害结果全部由医疗过程中的过失行为所引发。
2、主要责任:
意为医疗事故导致的损害结果主要源于医疗过程中的过失行为,但其他因素亦发挥了辅助作用。
3、次要责任:
是指医疗事故导致的损害结果主要源于其他各类因素,而医疗过失行为仅起到辅助性的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
代表医疗事故导致的损害结果中绝大部分是由于其他各类因素所致,医疗过失行为则仅产生了微乎其微的影响作用。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