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具备异地使用的功能,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需办理相应的手续方可实现。
对那些因经常出差而长时间逗留在异地,或已退休并迁居异地者而言,如若需要在异地运用医保卡,必须先至当地的医保中心进行登记备案。
如果持卡人未能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那么该异地医保卡将无法在此地正常使用。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