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若是由于酒后驾车而被判定有罪并承受了相应的刑罚制裁,无论时间跨度有多么长久,他们均无法使其案底从公众视野中消失或者予以删除。
案底一词所代表的乃是个人曾经涉及刑事犯罪并留下的历史性纪录,对于那些因为酒后驾驶行为而依照法律规定接受过刑事惩罚的个体而言,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他们必须如实告知相关单位本人曾经遭受过刑事处罚,且无权进行任何形式的隐瞒或欺骗。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