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持卡人未能按期偿还
信用卡债务,并存在恶意透支行为,
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定犯下
信用卡诈骗罪,面临
刑事处罚,即入狱服刑。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恶意透支金额在人民币1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应被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所定义的“
数额较大”范畴。
因此,若持卡人未能按时还款,且存在恶意透支行为,同时欠款金额超过人民币1万元,便可能面临
刑事指控和牢狱之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
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