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重大误解基础上所订立之合同,其本身并未产生无效性效应。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商业活动中所订立的各种类型合同,都必须遵循特定且严格的原则作为指导方针,其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平等、自愿以及诚实守信等方面。
然而,有时候,某些合同的订立过程可能会受到重大误解的影响,这种情况下,尽管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可能存在问题,但是由于重大误解的存在,该合同仍然不会被判定为无效。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撤销此份合同。
一旦合同被撤销,它将不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