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标事宜的手续费标准如下:
1.个体工商户或旗下企业独立申请的标准版商标,每件收费300元人民币(包含十年有效期限,同时包括第一个十年内的所有费用),其中,国家规费需额外支付300元人民币。
2.通过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申报的普通商标,每件收费1500元人民币(同样包含十年有效期限,以及第一个十年内的所有费用),此外,国家规费仍需额外支付300元人民币。
3.对于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申请,每件收费1500元人民币(同样包含十年有效期限,以及第一个十年内的所有费用),但若申请人是境外公司或个人,则需额外支付1500元人民币的国家规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开始计算。
此外,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如需继续使用,商标注册人应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若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续展手续,可再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均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若期满后仍未办理续展手续,将被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对续展注册的商标进行公告。
《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