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者在物流公司每天需工作长达十余小时之时,可尝试以下几种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可向当地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由企业所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是在乡镇、街道等地设立的具备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相关机构进行申请调解;
若经调解后仍未能达成共识,则可进一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如对仲裁裁决结果仍然持有异议,则可依据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