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只有明确意识到自身已经实施咧过失行为且逃避承担事故责任,蓄意离开事故现场者,无论是直接触碰到对方车辆还是没有接触,均被视为肇事逃逸行为。
所谓交通肇事逃逸,即是在交通事故案发之后,当事人深刻了解自身已经在交通事故中扮演着不可推卸的角色,其目的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而刻意躲开现场,既未向公安机关报告也未报警的非法行为。
事实上,肇事逃逸存在两种不同形式:
第一种形式为人与车辆共同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
第二种形态则指把车辆留在现场,人却畏罪逃离事故现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