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拖欠信用卡款项而导致的法律诉讼所涉及到的负面影响包括但不仅限于:
承担高额罚金;
在个人信用信息中留下永久性的不良记录;
对于恶意透支者而言,可能会面临更为严重的刑事责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所制定的相关法规条例,若行为人故意实施信用卡诈骗行径,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数额,将会受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同时需支付起始金额两万元至最高二十万元之间的罚金。
若犯罪数额极为庞大或存在其他恶劣情节的情况下,则可能受到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施惩,同时还需缴纳起始罚金五万元至最高五十万元之间,或者遭到没收财产的严厉处罚。
在此类案件中,恶意透支,即是指持卡人不顾银行的催收警告,执意将超出规定限额或指定期限的款项进行透支,且未经银行许可便不予返还的行为。
在此基础上,如果行为人通过欺诈手段获取他人的信用卡并进行使用,那么其行为性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予以界定并施以相应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