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离婚申请后,即便已经正式立案受理,也并不意味着法院必定会作出准许离婚的裁决。
在此刻,需要着重审查离婚案情是否达到法定的判定离婚条件。
2、离婚诉讼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若被告在当地居住满一年以上亦可向其迁居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
首轮审判期限一般为三至六个月,二次上诉则通常需花费三个月时间审理。
另外,若法院初次裁决不予离婚,当事人还有权在该决定做出之日起六个月后再次提出起诉请求;
而此次上诉法院将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彻底破裂且无和好可能的情况下,才有必要进行二次请求,实践当中的案例显示,第二次起诉离婚通常能得到判令解除婚约的结果。《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