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未按时足额偿还逾期款项,除了需缴纳未偿还款项总额5%的滞纳金外,还要承担账单全额罚息(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自消费之日起算,每月计提复利直到欠款还清为止)。
同时,您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也将建立不良信用记录,这将会对您未来五年内申请信用卡以及银行贷款造成严重影响。
如果逾期超过三个月,或者被银行催收两次以上但仍未偿还欠款,银行有权冻结您的信用卡账户,并把您纳入禁入类客户列表(即俗称的黑名单),甚至可能启动法律诉讼程序,控告您涉嫌信用卡诈骗以及恶意透支行为。
如若确认有上述情况,而您仍然拒不还款且欠款金额超过1万人民币,那么法院就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的相关规定对您定罪量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的具体条款,以下任何情形之一,且进行了信用卡诈骗活动且数额较大,均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罚款金额在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
若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则最高可判刑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款金额在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
倘若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那么可对犯罪嫌疑人科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永久监禁,并罚款金额在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或甚至没收其全部财产。
具体包括如下情形: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
2)使用已过期的信用卡;
3)未经授权冒用他人信用卡;
4)恶意透支。
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能归还的情况。
在此情况下,发卡银行可以通过调查发现是否属于"恶意透支",并根据"恶意透支"的定义对于持卡人判处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当您需要处理信用卡账户时,务必注意按时足额偿还欠款,否则将被判定为"恶意透支",从而导致许多不良的经济和法律后果。《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