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量合同欺诈行为是否成立具备以下三个必要条件:
首先,行为人必须在主观意识上存在欺诈意图;
其次,行为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意向对方披露虚假信息或刻意隐匿真实情况,从而引诱对方当事人产生误解并缔结相应合同;
最后,由于诈骗行为的达成导致了不当的、非公平的收益,换句话说,如果没有进行欺骗行为就无法取得该收益。
对于因为欺骗手段而签订的合同,我们认为它是可以被撤销的合同类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