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明文规定,若欲进行债权或债务的转让活动时,务必遵守以下三个要点。
首先,当债权发生转让时,需向债务人发出通知;
其次,当债务发生转让时,则须征求债权人的明确同意,并签署相应的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再次,如若债务人将担保之责转嫁他人,即便经过了债权人的同意,但倘若未获得作为提供担保方的担保人许可,那么给予担保者无需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最后,担保人在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下,有义务对于所负担之债务的履行担负起应有的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