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受理范围专题 > 法定与酌定不起诉的区别,法律上如何规定的

法定与酌定不起诉的区别,法律上如何规定的

法定与酌定不起诉的区别,法律上如何规定的
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2024-05-04 15:30:06 已帮助185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法定与酌定不起诉的区别,法律上如何规定的
因缺乏充足证据导致无法提起公诉的情况,自然与不当理由不起诉以及按照惯例不起诉这两个方面的情境是大相径庭的。
然而,只要是刑事案件确实存在可以采取不起诉处理的情况,那么检察机关就必须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当然,对于作为被不起诉者的你来说,如果你对此项不起诉的决定感到不满,那么你也需要在收到相关通知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