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被拆除房屋的结构以及其折旧程度进行分级,并按照每平方米的固
定金额计算出房屋
征收补偿费用;
2.根据被拆房屋住户的暂居条件设定标准,给予被
拆迁住户每人每月固定的
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补助;
3.由当地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状况及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合理制定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