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诈骗犯罪行为的量刑问题,可以按照如下所列情况及标准来确定:
(1)诈骗金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拘役的范围内进行量刑起点的确定;
(2)如果诈骗金额达到了数额巨大的起点或存在其他显著且严重的情节,那么可以在三年到四年有期徒刑这一区间内进行量刑起点的确定;
(3)如果诈骗金额已经超过数额特巨大的起点或者出现了其他极其严重的情节,那么可以在十年到十二年有期徒刑时进行量刑起点的确定,但需注意,法律规定应判处无期徒刑的案件不在其内。
针对上述确定的量刑起点,我们将在此基础之上,依据诈骗金额的具体影响以及其它可能影响犯罪构成的相关因素,对刑罚进行适当增长以确定基准刑。
被害人在发现自己被骗后立刻向警方报案并立案处理,随后,能否顺利拿回损失款项,主要取决于公安机关对于该类事件的侦破进程。
假设所有涉及的犯罪所得均被警方成功追回,那么受害者便能够顺利拿回属于自己的被骗资金。
反之,若公安机关仅能追回部分涉案资产,那么受害人便只能得到其中的一部分受骗金额。
假如所有赃款皆已消耗殆尽,并且连公安机关也无法追回的话,那么这次被骗的钱财也就无法再予以追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