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之后,若非子女直接抚养义务承担者未能及时支付抚养费用,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如若不行,可寻求向法院提请诉讼的途径。
倘若双方选择以《离婚协议》为基础进行离婚程序,那么应当遵照此协议内容,要求对方切实履行其相应责任,并且也可以依据这份协议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支付子女抚养费用。
针对判决离婚情况,可参照离婚判决书内关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用支付的相关规定,直接进行强制执行的申请。《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