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姻关系中的外遇行为被认定为违反了夫妻之间应有的忠诚义务,因此,作为受害方的男方可据此向对方主张相应的经济赔偿。
具体来说,如果因为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而导致夫妻双方最终走向离婚,那么无过失的一方即有权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首先是重婚的行为;
其次是与他人生育子女并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状况;
再次就是对配偶进行家庭暴力的行为;
此外,还有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以及其他严重的过错行为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