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诉讼的问题,我们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在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时,通常需要走完调解的程序。
如果经过调解后发现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得到修复,那么法院将会批准当事人的离婚请求;
其次,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当事人有权搜集并提供有关于配偶存在不正当行为的相关证据,如出轨等。
这些材料在法庭审理中将具有巨大的说服力,对于能否成功争取到离婚判决具有重要影响;
最后,法院在判断一段婚姻是否已经走到尽头时,会从婚姻基础、婚后情感状况、离婚的主要原因,以及当前夫妻之间的合作和信任程度,甚至是修复受损的可能性等多个角度全面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