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现行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条明确规定,对于那些国家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来说,如果他们在违反相关国家法规的前提下,擅自从境外动用、储存了大量的外汇,或是已把境内原本属于国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了国外,那么这种行为将会被视为情节严重,并会对这些单位进行罚款处理,同时也会对他们的直接负责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一百九十条
【逃汇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数额较大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