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若符合取保候审的具体规定,嫌疑人在任意时刻皆可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当
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制裁时,或者在怀孕期或是正在哺乳新生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安全威胁时,其本人或亲属均有权依据法律规定提出申请。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明确指出,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即可先行实施
拘留:
(1)正在筹备
犯罪、
实行犯罪或在
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
(2)
被害人或在场目击者亲眼指认其为罪犯;
(3)在其身边或住所发现有
犯罪证据;
(4)犯罪后试图自杀、逃跑或在逃;
(5)具有销毁、伪造
证据或
串供可能性;
(6)未透露真实姓名、住址及
身份信息;
(7)有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团伙作案重大嫌疑。
通常情况下,
刑事拘留期限为14日,但
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为15日,因此,仅凭行政拘留的期限来判断拘留性质,无疑是缺乏基本
法律知识的表现。
此外,无论行政拘留抑或
刑事拘留,只要公安机关决定拘留
当事人,都会向其
家属明确告知拘留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