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暴力手段、以恐吓相威胁或实施行贿等方式来阻碍证人提供真实证言或者指示他人作出虚假陈述的行为,已被确认为妨害作证罪的既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明文规定,以暴力、威胁、贿赂等非法手段阻止证人提供真实证词或者指示他人进行虚假陈述的,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情节严重,应当处以三至七年有期徒刑。
此外,若协助当事人销毁或伪造相关证据材料,其情节严重者,也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
对于在司法岗位上的从事人员,如果犯有上述行为,则将从重处罚。《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