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相关人员应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妥善处理:
首先,务必确保驾驶者及时刹车制动,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积极实施救助措施以保护受伤人员的生命安全;
其次,迅速向当地交通警察部门报案,寻求他们的协助和支持;
再次,在确保事故区域安全的前提下,将肇事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注意避让;
最后,在完成上述步骤后,应尽快离开事故现场,等待交通警察前来处理后续事宜。《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