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交通意外事故时,事主或许会默许移动肇事车辆,然而必须以保障自身及他人与公共安全为前提,完成拍摄事发现场照片或标记车辆位置等关键步骤之后,自行将车辆转移至不影响道路正常交通运行的地方。
若此次事故并未导致任何人身伤害,且事实情况明晰无疑,当事人们应当首先撤离现场,恢复交通秩序,然后通过自行协商方式解决各方所受到的财产损失赔偿问题。
但倘若遭遇了人员受伤状况,当事人则应立即开始实施急救措施,并且务必尽快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并且牢牢保护好现场,耐心等待相关工作人员前来妥善处置。
在此过程中,还需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报案登记,以便他们能立即启动理赔程序和其他必备工作,以期尽快达成事故赔偿事宜的和解。《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