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债务债权专题 >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

对于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客观要求这一部分,需要满足债务人实施了能够损害到其债权所代表的利益的行为这个要素。
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债务人采取了减少自身财产的各种方式;
2)、这种处分行为对债权人实现相应的债权造成了实质性的影响;
3)、上述的处分行为必须是纯正的涉及财产权益的活动,否决任何涉及身份权益的行为,即便是会导致债务人财产减少的情况;
4)、该处分行为必须已经获得了法律承认和认可,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
其次,在主观条件这一部分,我们认为只有当债务人与第三人在主观态度上都表现出恶意时,才能构成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特别注意的是,这里我们强调的仅仅是恶意,而不是欺诈或者其他相关的概念。
具体而言,在恶意程度这一块,分为两种情况讨论:
1)、如果是无偿的处分行为,那么可以直接确定其中的恶意性质;
2)、如果是有偿的,即使价格明显偏低于市场标准,只要受让人明知这样的事实情况同样可以视为存在恶意。
值得关注的是,这里我们并没有将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到期作为是否具备债权人撤销权的前提条件。《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最新修订:2024-05-0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