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撤销权系指,对于未经公证的赠与行为,抑或是不涉及履行道德义务责任的赠与行为,赠与人有权在赠与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之前无任何特定原因即可撤销该赠与的权利。
行使任意撤销权需满足以下两个具体条件:
首先,必须是赠与标的物尚未实际交付或尚未完成相关资产转移登记的情况;
其次,必须是非含有救济自然灾害、扶持贫困人口等具有重大社会公益价值,以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予合同,亦或是依法已经进行过公证的赠予合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