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参与全职工作之余,也可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您能同时与多个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需确保个人的兼职经营不会对原就职公司的日程安排产生不良后果即可。
若用人单位明确规定禁止员工从事任何形式的兼职工作或者此类兼职行为显著地妨碍了公司正常运转并经过用人单位的提醒仍未得到纠正,那么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宣布解除雇佣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