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对于产品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规定为三年。
具体而言,诉讼时效的起点是从受害者知晓或者应该知晓其权益遭受侵害及责任方之日算起。
若受害者的权益损害发生在二十年之前,那么此种情况将不受我国司法程序的保护。
然而,对于有瑕疵商品销售过程中未明确告知消费者的情况,诉讼时效则为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