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服务费用主要分为两种计费方式:
常规收费和风险代理。
前者遵循本地区域内律师协会制定的行业准入收费标准,并需与当事人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协议后,于立案或开庭前一次性向所属律所全额缴纳相应费用;
后者则是根据双方协商达成的条款,签订特定风险代理协议,这类代理通常享有特别授权权限,前期所投入的资金相对较小,然而后期所产生的律师费用较之常规收费可能会有所提高。
需注意的是,无论案件结果如何,律师代理都是其工作职责范围之内,因此当事人应当承担所求取的法律援助中所应附带的律师费用,这与胜负无关。
如果代理的为交通事故中的肇事方,那么按照你提出的看法,律师将无法收取到任何律师费用,因为,毋庸置疑,肇事一方必然需要进行赔偿,这无疑是一场必输无疑的诉讼,只不过是赔偿金额的多寡差异罢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