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夫妇之间的债务并不会阻止他们办理离婚手续。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选择结束婚姻关系,就有权利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在此过程中,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争议以及债务承担方面达成共识,并在满足一定时间限制(通常为30天)后,就可领取离婚证书。
当这对夫妇无法通过协商来解决离婚事宜时,他们也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时,司法机关将会着手处理此案,整个流程都会遵循公正公开原则。
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期间,首先会进行调解环节以寻求和解可能。
一旦发现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调解无果的话,法院将准许离婚。
因此,即使存在财产纷争,离婚的可能性仍然是存在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