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帮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这一
违法行为,通常无法通过行政手段进行
处罚。
2、依据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当个体明确知晓他/她正在向其他人提供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所需的技术支持时,无论这种支持是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还是网络存储或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撑,以及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便利服务时,如果
情节严重,将面临最高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
拘留,同时还可能被处以
罚金。
此外,构成
帮信罪需要具备几个必要因素:
首先,
犯罪嫌疑人必须属于一般公众,也包括年满16岁的
未成年人;
其次,他们的
犯罪意图应该是故意的,即他们应当清楚知道自己在协助他人从事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第三,该犯罪涉及到破坏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有效管理秩序,造成了不利影响;
最后,
行为人需要实际实施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例如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
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这些客观方面的具体
犯罪行为主要包括为涉嫌信息网络犯罪的个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若情节较为严重的话会被视为帮信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之一。《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