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个案的律师服务收费情况和数额,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商定。
2、在我国律师代理收费普遍由以下四种模式构成:
(1)基于案件数量进行收费;
(2)基于案件标的额来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
(3)按照具体工作时间进行计费付费;
(4)实行风险代理模式。
而风险代理又可分为全风险代理和部分风险代理两种形式,其中全风险代理是指在委托时不收取任何代理费用,等待案件取得胜利或者执行款项正式到账之后再行结算,具体决定权在双方签订的合约中明确约定。《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