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账户每月的注入金额会根据以下条件进行计算:
首先,对于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员工,其保险费基数的2%(即个人应承担的比例部分)将作为计算基准;
其次,年龄在36至45周岁之间的员工,他们的计算比例将在此基础上增加单位划拨的1%份额;
再者,若员工年龄介于46到法定退休年龄之间,他们的计算比例将在此基础上再加上单位划拨的1.8%;
最后强调的是,当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领取养老金时,他们的医保账户每月注入金额将按照所在地现行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之4.1%进行计算。《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