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受到
法律制裁被
吊销执业医师证书期间仍继续从事医疗实践工作;
没有获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而在乡村进行医疗服务活动的;
家庭接生员在执行家庭接生任务之外进行其他非医疗行为的;
没有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或采取不法手法取得医师资格而从事医疗活动的;
以及尚没有取得,或者是通过非法渠道获取《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创办医疗机构经营活动的。
《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非法行医,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员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造成就诊人员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