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专业的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业务时,其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为人民币1500至2000元之间。
在处理过程中,通常情况下律师介入交通事故调解事务的次数不会超过两次。
如需委托律师代表您在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中担任原告方面临的法律责任,则费用收取标准按照诉求的标的额(即相应被告应赔付的金额)的5%-8%计算,且其中最低费用不得低于人民币3000元。
当涉及到律师为作为被告方的您代理时,费用收取标准为诉求标的额的3%-5%,且同样规定最低费用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元。《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