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子关系问题,即便在父母离婚之后,也不会因为民事诉讼而消散。
此时,人民法院需依据特定情况下的当事人双方利益,按照对未成年人子女最为有利的原则进行审判裁决。
倘若子女已经年满八岁,那么就应充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2.在离异家庭中,无论是孩子被父亲或母亲直接抚养照顾,他/她仍然是双方亲生的子女。
这一点在法律层面上具有绝对的权威性。
3.离异夫妻在分手后,他们依然享有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权利和义务。
这些权利及义务是不受婚姻状态变化影响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