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如此。
逾期仅仅意味着您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和企业征信中心留下了负面信用记录;
然而,当逾期事件达到连续3期累计或总体逾期次数超过8次之后,您将被划分为禁止介入类客户(即进入黑名单)。
值得注意的是,1、若您的信用卡逾期成为黑户,且未结欠款本金金额超出一万元时,一旦银行选择报警,警方将会对您采取强制措施。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办理妨碍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的具体应用法律中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9号)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表明,凡持有信用卡的人士出于非法占有目的,透支达到规定的限度或者规定的日期,并且经过发卡行两次催缴后超过3个月仍然没有归还的行为,应被视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在这种情况下,如恶意透支的金额在1万元到10万元之间的,将被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中的"数额较大";
若是在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则属于"数额巨大";
倘若达到了100万元以上,这便视为"数额特别巨大"。
这里指的"恶意透支的金额",则是指在上述规定的前提下持卡人仍拒绝偿还或者尚未偿还的金额。
其中并不包含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所收取的费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一百九十六条明确指出,凡具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者,均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即,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且数额较大者,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若是数额巨大或具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将处以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而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具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者,则将面临长达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交纳罚款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出于欺诈目的滥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
(二)故意滥用已过期的信用卡;
(三)未经授权故意盗刷他人的信用卡;
(四)恶意透支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