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涉及侵犯通信自由罪的法律问题,我们特此解释如下:
该项罪名侵犯的是广大公民享有的通信自由及通信秘密的基本人权;
从客观上看,犯罪分子实施了隐匿、毁弃或非法开启他人邮件的行为;
在主体方面,任何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符合侵犯通信自由罪的主体要求;
至于主观方面,犯罪嫌疑人都应当是出于故意的心理态度,而过失并不足以致使被认定为侵犯通信自由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第二百五十二条明确指出,无论何种形式的对他人邮件进行隐瞒、销毁甚至非法解密都将视为严重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的行为,倘若情节特别恶劣,将面临最高一年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