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关系即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密联系,亦被视为家庭成员间最为亲近的直系血亲关系,在家庭关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该种关系不仅涵盖了父母与其亲生子女间的互动,还包括了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等手足亲情之间的交往。
若父母或已成年子女因亲子关系产生争议并具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均可依据法律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的存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